合肥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者:鞠伟澎发布时间:2026-09-03浏览次数:10

一、志愿服务基本定义

(一)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二)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性活动。(本规则所指的志愿服务活动,是指通过“志愿汇”平台发布并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服务时长,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时间等)。

(四)管理员,负责管理平台内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负责人,使用平台发布志愿服务活动时需同意《志愿组织管理员诚信协议》。

(五)志愿服务总时长,是指志愿者在平台内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总和。根据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方式的不同,平台将其分为“信用时长”和“荣誉时长”,并在“个人中心”分类详细呈现。

(六)志愿服务信用时长,是指志愿者通过“志愿汇”平台“人脸签到计时”“编码签到计时”等相关互联网技术手段由系统自动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

(七)志愿服务荣誉时长,是指管理员通过“关联签到活动”或通过“补录荣誉时长担保书”的方式,为志愿者补录的志愿服务时长。

(八)招募活动,是指组织确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管理员通过“志愿汇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发布面向学校招募志愿者或从事由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的活动。

(九)签到活动,是指组织确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管理员通过“志愿汇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发布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长的活动。

二、志愿者注册管理 

(一)管理机构:

合肥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青志联”)是在共青团合肥理工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组织,经校团委授权,为合肥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及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各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注册流程:

注册统一使用“志愿汇”平台进行,院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审查审批,由青志联负责管理和监督。

1.组织注册: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向青志联提交负责人名单,由青志联审核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创建各级学院组织并设置负责人为管理员。

2.个人注册:本人提交注册申请,交由注册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注册机构在“志愿汇”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本人找到并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管理员批准加入方可完成。 

三、志愿活动认证标准 

(一)志愿服务包括:

1.校园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及会务服务类、文明校园创建类、校园公益活动类以及其他符合志愿服务性质的志愿服务活动;

2.社会志愿服务:阳光助残类、公共服务类、敬老助孤类、环境保护类、科普宣传类、文明督导类、支教助学类、法律服务与禁毒宣传类、大型赛会类以及其他符合志愿服务性质的志愿服务活动;

3.经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审批通过,由各学院、志愿者组织自行组织或新开发的其他志愿服务。

(二)以下行为或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

1.在任职期内,从事和本职工作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各学生组织、社团等的纳新活动、全员大会、内部培训、部门例会等。

2.为讲座或大型活动充当观众。

3.志愿服务活动的事前准备工作,如训练、彩排、参加培训、开会讨论、团体辅导等。

4.公益性不明显或公益目的不明确的活动,如志愿者线上答题、填写调查问卷、团建过程中捡垃圾、旅行过程中看望困难群体、平台打卡等。

5.内部开展的行政管理性活动,如办公区清扫、内部团建、日常值班、日常会议、日常培训、教学实验室值日清扫等。

6.为非公益性实验、调研提供被试、被访。

7.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的满足商业性目的活动,如社群推广、邀请下载、转发活动链接等商业营销行为。

8.一般性实践教育活动,如实习、主题班会、观看影片、参加讲座、参加文艺活动、参观场馆、交流学习等。

9.个人到企业、政府以及事业单位进行的各类实习活动。

10.经青志联认证为不具备志愿服务性质的其他行为或活动。 

四、志愿时长认证标准

(一)志愿服务时长

1.志愿服务时长是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时间等。

2.志愿服务时长通过“志愿汇”平台打卡认定,记录的起止点为平台上的签到时间与签退时间,其中包括在服务场地休息的时间。如存在无法使用“志愿汇”平台进行打卡的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相关活动组织单位申请报备。

3.志愿服务时长在“志愿汇”平台上体现为“信用时长” 与“荣誉时长”。其中,“信用时数”适用于大部分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仅在无法使用“志愿汇”进行打卡的特殊情况以及志愿者漏签、忘签时使用,个人可向相应志愿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添加荣誉时数。

(1)以下情况可后期补录荣誉时长:

①活动现场发生意外情况导致“志愿汇”无法使用,或因“志愿汇”本身系统问题导致签到失败,可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荣誉时长录入;

②志愿汇记录时长少于实际服务时长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进行后期录入;

③由于临时活动、紧急活动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使用“志愿汇”,活动主办方应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服务时长后期导入系统。

(2)以下情况不可后期补录荣誉时长:

①未经规定单位审核批准、自行开展的活动;

②志愿者实际志愿服务时数与导入时数不符的情况;

③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态度消极、懒散,出现不符合学生志愿者身份的行为;

④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未在指定日期内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将不予时长认证。

(二)志愿服务信用时长记录规则

1.无特殊情况,志愿者本人每天至多记录12小时志愿服务信用时长,如当天“签到”“签退”两个及两个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签到总时长超过12小时,超出部分不予记录。

2.同一组织清扫类志愿活动每月举办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小时;

3.义务讲解类活动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小时;

4.如活动持续一天需按照上午、下午分两次申请活动;

5.志愿者自行在校外参加的志愿服务,可由活动组织方提供参加活动证明,不通过校内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校内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及志愿汇时长补加。

6.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应当及时自行核查志愿服务时长的记录情况,若出现遗漏、错录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活动组织单位反映。志愿服务项目结束超过6个月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再进行补录或修改。

7.其余活动根据实际举办情况判定。 

五、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细则 

1.我校志愿汇管理员分为校级管理员和院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原则上由青志联指导教师、青志联负责人担任,院级管理员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指导教师担任。

2.志愿服务活动管理采取“院-校”二级审批制度,即院级管理员在“志愿汇”平台中申请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交《合肥理工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申报表》,经校级管理员审批后方可生成活动编码。

3.活动申请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因未按时提交等申请人原因导致活动编码未能生成的,相关责任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4.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由该组织依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予以认定,青志联予以监督。

5.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应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号、姓名、学院、年级、专业、联系方式、志愿者编号等)、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日期、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活动组织机构等)。

6.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需做到院院共通,即以个人名义在参与非本院志愿服务活动后志愿时长认定仍有效。

7.青志联会在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期间及结束后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如发现以下情况将予以违规处理:

(1)实际签到签退人数与活动申报时的人数严重不符;

(2)实际举办的活动与申请描述的情况严重不符或活动内容严重不符合志愿活动性质;

(3)实际服务时间与所获得志愿者时长严重不符的活动;

(4)志愿服务质量差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活动;

(5)其他违规的相关行为。

8.建立志愿者“黑名单”制度。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志愿者“黑名单”: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未按要求开展工作,被相关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警告累计达3次的;

(2)无故缺席已确认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导致相关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

(3)志愿者未实际参加志愿服务但违规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的;

(4)通过任何方式买卖志愿服务时长,请求他人或代替他人参与志愿活动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的;

(5)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言行不当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的,或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方式发表不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6)虚假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骗取志愿服务时长的;

(7)其他严重违规的行为。

9.志愿者“黑名单”将由校团委及时通报给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志愿者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再参加学院团委或青志联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活动,校院两级团委要对志愿服务活动拟参加人员进行前置把关,避免黑名单内人员参与志愿活动或进行时长认证。

10.青志联有权对违规责任主体采用以下处理措施:

(1)对首次违规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警告处理,并取消已获得志愿时长;

(2)对警告后再次违规的组织和个人将暂停“志愿汇”APP 活动申请和参加志愿活动资格,并通报相关学院和校团委处理,拉入志愿者“黑名单”。